■本报记者樊晓兰
日前,泸州市公布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将获得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泸州市出台《泸州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人民群众可向泸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如实举报本市范围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涉恶常见各类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
电话网络信函均可举报
按照举报要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时,要尽可能详尽地提供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犯罪事实和依据,以及犯罪嫌疑人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以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举报人可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者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需在举报时提供6位数以上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和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举报平台:
泸州市扫黑办举报电话:0830-2960197
泸州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830-12388
网络举报平台:
泸州市扫黑办举报电子邮箱:lzshcejbx@163.com
泸州市纪委监委:http://www.lzsjjjc.gov.cn——“泸州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专区”
信件举报地址:
泸州市扫黑办通讯地址: 泸州市司法局(市扫黑办)
泸州市纪委监委通讯地址:泸州市纪委信访室
举报属实可获最高5万元奖励
按照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符合奖励条件的,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举报一条涉黑线索,摧毁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依法追究团伙成员刑事责任的,视情给予人民币3万至5万元奖励。
举报一条涉恶线索,摧毁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并依法追究团伙成员刑事责任的,视情给予人民币1万至3万元奖励。
举报一条涉恶线索,摧毁一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并依法追究团伙成员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举报线索抓获黑恶犯罪团伙首要分子以及充当“保护伞”的人员,视情给予人民币5000元至10000元奖励;抓获黑恶犯罪团伙骨干人员,视情给予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奖励;抓获黑恶犯罪团伙一般成员的,视情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
因提供有效线索,查破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故意损毁财物、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等重点涉恶刑事案件的,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视情给予人民币1000至3000元奖励。
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予以奖励,不再按本办法重复奖励。
按照举报奖励程序,泸州市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结案后,对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奖励程序。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许文平川江都市报记者周丽)8月24日至25日,市疾控中心对全市卫生医疗系统拟建艾滋病快速检测点的实验人员共160人进行...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