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近日,市民朱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进入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收养孩子的相关政策和条件。朱女士称,她今年28岁,未婚,想收养亲戚的孩子。因亲戚没有能力抚养,她有能力抚养孩子长大,咨询是否可以收养,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对此,泸州市民政局回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第六条“收养人应年满三十周岁”的规定,目前朱女士的年龄尚不符合收养条件,建议其年满三十周岁以后再到被收养人生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民政局申请办理收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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