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独懿 实习生 郑栋梁
8月15日,江阳区大山坪街道巴士小区的张蓉遇到一件“怪事”:当天,她在国网泸州供电公司江阳营业厅充值400元电费,发票上显示卡上余额为481元。这是怎么回事呢?为此,记者采访国网泸州供电公司有关人员,替张蓉找到答案。
据国网泸州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王勇介绍,目前泸州市居民户表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共分三个梯度:当用电量在1度-180度部分,电价为0.5224元/度;用电量在181度-280度部分,则在第一档价格基础上上涨0.10元,为0.6224元/度;用电量超过281度的,则在第一档价格基础上上涨0.30元,为0.8224元/度。根据省发改委文件规定,为促进四川省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今年四川省继续试行丰水期居民生活用电电能替代价格政策。在现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基础上,6月至10月丰水期内,户表居民月用电量在181度—280度部分,电价下移0.15元/度;月用电量在281度及以上部分,电价下移0.2元/度。优惠电费不会立即扣减,而是在当月电费结算后,在客户最近一次购电时返还到居民电卡或充到客户电表中。
“持卡充值会返写入卡中,如果通过掌上电力APP远程购电,则会直接将优惠电费远程下发到客户电表中,这就出现客户购电后发现电费余额大于充值金额的原因。”王勇解释说。
此外,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还可以全年享受每月15千瓦时免费用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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