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国家“互联网+”和“大数据”战略部署,推动地方信息化产业发展,促进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现推出泸州信息产业基地运营项目,面向社会招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招商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泸州信息产业基地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项目范围:本项目位于纳溪区城区,一期面积约2000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签约用房租赁面积为准。
2.建设目标:招商单位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具有国家级信息安全服务平台资质的龙头企业入驻并管理园区。由招商单位负责提供基地运营所需的必要基础设施,以及物业管理服务,龙头企业负责招引企业,并提供相关服务,建设成立足泸州、服务西南、辐射全国的示范园区。以实体孵化+虚拟孵化并行的方式开展企业招商;建立泸州信息产业基地服务平台,完善泸州市信息产业服务体系,设立产业服务导师团队,开展信息行业应用项目对接、从业人员培训、产业孵化及服务活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产业化等;建设泸州市信息应用测评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测试、检测、评估体系,配备专业测评技术团队,为泸州大数据相关产业企业和电子信息企业提供移动互联网云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测评服务、基础网络测试服务、信息产品测试服务和安全服务等,并为客户提供权威检测报告和安全风险咨询。龙头企业在入驻1月之内,确保国家级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在园区挂牌。
二、项目运营模式
(一)由招商单位委托龙头企业管理运营园区,该企业负责对园区进行综合、系统的服务和管理;负责入驻企业招商、考核,并为入驻企业提供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财务咨询、营销策划、投融资等服务,扶持园区企业挂牌上市,争创示范园区。招商单位从招商入园企业户数,园区经济效益等方面对龙头企业进行考核。
(二)招商单位以年度为单位分期支付龙头企业运营补贴(费用由企业提交运营方案时先行报价,签订协议时以企业报价为基础依法依规协商确定)。按年度分别与企业承诺或双方约定指标,如从企业入驻户数、园区经济效益、日常工作开展、诚信守法等方面挂钩进行考核,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比例支付相应补贴。
三、奖励扶持政策
(一)孵化奖励:成功孵化培育园区企业挂牌或上市,可结合我区现行政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对龙头企业和挂牌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奖励。
(二)由运营方协助纳溪区政府依法出台扶持入园企业(团队)的优惠政策。
四、报名条件
(一)企业具有国家级信息安全服务平台资质
(二)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详细的园区运营方案(方案中要明确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三)竞选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较大违法记录;
(四)竞选企业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竞选企业的运营范围包含管理咨询相关服务且具备运行类似园区的经验,并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授牌);
(六)竞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七)具有建设泸州市信息应用测评技术服务平台的能力;
(八)竞选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选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到招商单位指定账户。
五、报名需准备的资料(所有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鲜章)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为报名的,还需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国家级信息安全服务平台资质
(五)竞选保证金缴纳证明(以规定期限内打入招商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收款户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共同街支行
开户账号: 175301040000540
(六)提交对本项目的报名申请文件;
(七)足以支撑前款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密封并加盖公章,按下述顺序放置)。
1.企业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2.证明企业具备运行类似园区经验的合同、文件等证明材料;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授牌)的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具有建设泸州信息应用测评技术服务平台的能力的印证材料;
5.园区运营方案。
(八)报名所需的相关资料可详询区投促局。
六、中选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招商,报名企业须符合本公告全部条件。
(二)若只有一家报名,招商单位根据投标者提供方案和报价的合理性确定是否中选。若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以合理低价及方案综合评分最高中选。若出现报名者要求相同的情况,则继续进行下轮同时报价,直至选出中选者为止,每轮报价降幅不低于1%。
(三)竞选单位中选后,与区政府签订泸州信息产业基地项目合作协议书,同时,招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10万元竞选保证金。如竞选申请人中选后,在20个工作日内拒签协议,则取消中选资格,竞选保证金不予退还。政府在公布中选结果后2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投资申请人的竞选保证金。
七、其他事宜
(一)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提供相关资料,经区投促局审核通过后,当即领取综合评审办法。
(二)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投资促进服务局
(三)报名时间:2018年 8月13日—2018年 8月 17 日
(四)联 系 人:陈先生
(五)联系电话:0830-4128817
2018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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