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侯小华 高彤)日前,纳溪区公安分局护国派出所民警在户籍窗口办理身份证业务时,在人口信息系统里发现赵某珍及赵某贵疑似同一个人,于是打电话联系赵某贵。赵某贵到所后发现系统里面有一张与自己身份信息相同的身份证,且身份证人像是她姐姐赵某珍,民警遂传唤赵某珍到护国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2008年10月赵某珍从广东惠州打工回家,偷偷用妹妹户口簿在派出所以赵某贵身份办理了一张虚假身份证,后用该证件在广东惠州某电子厂及某文具厂从事工作。因为该从业单位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是30岁以下,当时赵某珍35岁,其妹妹赵某贵年龄恰好符合。
目前,护国派出所已对赵某珍处以警告和200元罚款处罚,并依法收缴和销毁了虚假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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