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事项申报条件包括五个方面
流程再造
按照打造“全国领先、西部一流、四川标杆”最佳政务服务城市示范区为目标,将行政权力事项(政策试点、创新探索)流程再造,列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
风险防控
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政策试点、创新探索)分析研判,梳理各环节、流程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注重过程预防。
注重监管
行政权力事项(政策试点、创新探索)审批后,相关主责部门加强事中事后抽查监管,注重监管防控。
风险评估
行政权力事项(政策试点、创新试点)在自贸试验区至少试运行6个月,经主管部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不构成系统性风险问题,并注重风险防控。
其他条件
《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中可纳入容错纠错范筹的其他情形。
◎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本报讯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获悉,《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改革创新事项容错纠错工作指引(试行)》制定出台。其中,川南临港片区发布了第一批74项改革创新事项容错纠错清单,涉及15个单位和部门。此举属全国首创。
根据工作指引要求,改革创新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即自贸试验区将改革创新事项委托第三方机构动态监测管理,对风险系数大的事项,及时预警,及时研判,及时处置。对个人提供不实资料的,纳入诚信管理系统,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测体系。
对纳入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事项容错纠错清单的,属于容错纠错范围,可从轻、减轻或免予问责。对盲目蛮干、故意规避制度规定、主观故意造成被动或结果违法违规,涉及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适用于容错纠错处理。工作指引中提到,改革创新事项实行进退机制,即每半年开展一次申请审核工作,符合改革创新事项范围和条件的,纳入容错纠错清单。
川南临港片区纪工委副书记何锡华说,川南临港片区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通过减少中间环节,工作效率大大提升。中间环节的减少和办事流程的压缩,让具体从事行政审批的审批人员和审批部门感到压力很大。因此,川南临港片区制定出台容错纠错工作指引,就是要给改革者“松绑”,让他们在自贸“试验田”里大胆试。在发布的容错纠错清单范围内,只要不是主观故意造成的过失或损失,允许试错,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
“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对容错纠错制度的推广有积极意义。”何锡华说,由于自贸试验区有先行先试的特点,因此在具体试行当中,如果有错可以及时纠正。下一步,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容错纠错清单将不断完善,会有更多的事项适用容错纠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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