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梦 川江都市报记者 彭方均
近日,记者从泸州市外事侨务旅游局获悉,江阳区旅游局积极响应国家文旅部开展的整治旅游市场 “利剑行动”,针对江阳区旅游市场秩序开展大力整治行动。
据介绍,根据相关线索,泸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两名无国家导游证人员带团于2018年3月在涪陵景区开展旅游活动。江阳区旅游局成立办案组,立即着手立案调查。根据取得的相关证据,认定泸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江阳区分公司委派未取得导游资质人员带团的违法事实成立。依据相关法律,江阳区旅游局于2018年7月2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泸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江阳区分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处2000元罚款;对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人员张某某、赵某某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被处罚当事人均已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纳完毕,履行完所有行政处罚项目。
江阳区旅游局将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检查,对未取得导游资质人员从业、欺骗诱导游客消费、租用不符合旅游车资质车辆、超范围经营等各种严重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通过加大旅游市场的整治力度,努力为广大游客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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