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实习生 戴春燕
近日,有网友在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他的四哥先某于去年12月23日因遭遇车祸重伤住院,至今仍处于全身瘫痪状态。肇事司机当时只付了1万元费用,至今肇事司机与其保险公司未支付任何其他医疗费用和赔偿费用。希望能获得帮助解决问题。
对此,泸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回复称,此案件属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属于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当事人可以到事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会在7日内受理此案件,同时会免费指派律师为当事人办理。该案件目前不存在时效过期的问题。
据了解,公民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等情况都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符合受理范围的公民在请求法律援助时需携带:一、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具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证明。三、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如有不清楚的情况,可拨打0830-3123097或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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