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田明艳
近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她长期在龙马潭区天立·春天花园城小区附近临时占道停车位上停车,但停车收费管理员收钱后拒绝给发票。
“停车不能不交钱,但交钱后却得不到发票。”李女士说,她自去年11月搬家到天立·春天花园城后,由于未在小区内购买车位,每天下班后将车停放在小区附近杜家街、南光路等路段临时停车位上,每次停车后都有收费员前来收费,收费标准是按照公示牌上泸州市城区占道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但从未得到停车收费的发票。她曾多次向收费员索要发票,收费员以没有发票为由拒绝。李女士疑问:“没票凭什么收钱?”
昨日上午,川江都市报记者来到市民反映的停车收费路段,发现个别停车收费员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工作证,收费员在收到停车费后未主动出示发票,但同时车主也未索要发票;未发现有车主索要发票收费员拒给的情况。
“停车就交钱,没看见收费员手里有发票,没要发票,拿来也没有用。”车主田海航停车后告诉记者。
部分停车收费管理员表示,她们有发票,车主提出需要就会给,多数车主没主动提出需要发票就没给。
随后,记者与管理龙马潭区停车收费的龙腾城投集团公司取得联系,公司工作人员马骋说,龙马潭区内有130多个临时停车收费路段,由停车收费管理员承包各个路段进行管理。停车收费管理员在车主提出需要发票时必须给发票,如果出现车主需要发票,收费员不给时,车主可录下音频、视频等证据,并拨打龙腾城投集团公司监督员电话0830-2361062。
另外,每个收费公示牌上都有监督电话,如果车主在停车交费过程中发现停车收费员存在乱收费、说话不文明、拒不出示工作证件和票据等其他问题,车主都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公司将依据问题对停车收费管理员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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