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摩托车长期无人清理,部分摩托车看起来已经报废
◎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摄影报道
轮胎泄气、漆面龟裂、全身灰尘……7月28日,泸州市龙马潭区龙南路48号1栋楼业主反映,他们楼下有一片公共区域,业主们无法利用,因为堆满了“僵尸摩托车”。因现在泸州气温居高不下,这些废弃摩托车里的剩余机油或燃油随时可能发生爆燃,希望相关主管部门能对这些“僵尸车”进行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现象:废旧摩托车一停就是几年
昨日上午,川江都市报记者来到龙马潭区龙南路48号1栋楼附近进行实地调查。在业主的带领下,记者看到,临街楼栋背后空地上停放的多辆摩托车,不仅披上了厚厚的灰尘,有的连车牌都没有了,有的东倒西歪,有的甚至“缺胳膊少腿”,或仅剩下车架。
“这些废旧摩托车停在楼下已经一两年了,从来没人处理。该楼栋停车位紧张,好多业主的车都找不到地方停。”居民陈先生说,这些“僵尸摩托”不仅挤占停车位,而且留下了安全隐患。居民黄女士告诉记者:“楼栋院里的这些废旧摩托车、电瓶车已经停放很长时间了,从来就没看到有人来清理。其中一些废旧车辆还被人拆走了发动机,就剩一个光架子。”
业主:想直接清理又怕发生矛盾
如何处理这些“僵尸摩托”?业主纷纷叫苦。陈先生说,他曾经就这此事向羊大山社区反映,得到的答复也只是:社区没有处置这些“僵尸摩托”的权力。
楼栋业主王先生表示,对于这些“僵尸车”,他们曾经想过当作垃圾给清理了,可是又考虑到这也是私人财产,随便处置可能会有人找上门来“讨说法”。陈先生也表示,尽管这些车辆无牌无照,看样子也到了报废期,无人问津,但一旦有业主私自处理,担心会发生矛盾。
羊大山社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将这一情况向上级反映,争取得到主管部门的支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交警:车主应自觉办理报废手续
这些废旧摩托车该如何处理?昨日,记者联系到泸州市交警支队三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达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驾驶员应自觉依照程序办理报废回收。对于违规占用公共通道停放的报废摩托车,不仅占用了业主有限的停车位,而且这些车辆残余的机油和汽油还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况且,车辆停放在露天地方一旦被盗,或因保管不善车牌被偷,还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引发更多不良后果,给原车主惹来麻烦,还要承担相关责任。
此外,如果车主不将已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拿到指定地点报废,将直接导致车管所无法注销该车档案。另外,不管是市区内道路还是市区外道路,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都不再具备上路资格。驾驶员心存侥幸的行为会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尤其是对于持有汽车与摩托车合照的驾驶员而言,一经查处,驾驶证被吊销后,驾驶人两年内都不得驾驶汽车,须满两年后才能重新申请考试。
对于楼栋停放的这些废旧摩托车,该负责人认为,可由社区进行处置。首先公告通知原车主前来认领;然后将公示期结束后无人认领的废旧车辆,通过合法的报废车辆回收企业进行回收处理,所得款项上交财政。
律师:街道可按相关程序处理
泸州辞鉴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勇认为,我国的《物权法》规定私有物品的所有权是终身的而且可以继承的,物品存放在何处,是否使用并不影响物权的归属。但对于无主财产认定却没有给出一个可操作的程序性规定。
赵勇说,该处废弃的摩托车属于业主的私人财产,未经权利人同意,该楼栋其他业主的确不能直接处置,否则将侵犯到业主的财产权而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交警部门对这些废弃摩托车也没有管理和执法权力。不过,如果车辆长期占据公共空间或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或侵害他人利益,所属街道可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尽量找到车主认领处理,如果期限内无人认领,应视为无主物,可向公安、消防、交通、城管等多个部门报告后予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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