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规划的监督管理,强化公众参与与公众监督,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及相关住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城市规划管理的行政行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泸州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岸花城方案调整作批前公告。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方案调整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等),向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工程科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来电、来人向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7月31日
二、公示地点:南岸花城项目现场及售楼部、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网站(ghj.luzhou.gov.cn)、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一楼公示栏、《泸州日报》。
三、联系人: 段炼 冉瑞丰
联系电话:3119572
四、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泸州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南岸花城
建设地点:城南大道东侧
五、公告内容:
由泸州万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南岸花城项目方案调整在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9日公示期间,收到部分购房住户反映影响其看江视线,现建设单位与住户协调后,对二期建筑正负零标高进行调整,5#、6#号楼正负零标高由297.3调整为296,7#、21#号楼正负零标高由302.3调整为300.1。
原公示调整内容:
1、原方案二期1#-7#、21#-30#号楼为8+1层小高层,现将其中部分调整为10层小高层,27#-30#号楼调整为多层,并对户型进行优化调整,四期多层建筑全部由6层调整为4层;
2、一期商业内部进行分隔调整,二期D1-D4商业由局部三层调整为二层;
3、对一、二、三期地下室进行局部调整并对地下车位进行优化划分,总车位数由2352个调整为2734个;
4、物管用房位置调整:四期物管用房由242平方米调整为126平方米,在一期C-1商业增加物管用房530平方米。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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