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秋霖记者 简放鹏) 今年,市林业局贯彻落实省林业厅项目资金稽查工作会精神,把2018年作为林业项目资金清理年,制定《泸州市林业局涉林项目资金监管办法》,采取委托第三方审计、开展专项稽查、组织专项督查、落实科室监管等措施,加强涉林项目资金监管,达到“规范有序实施,资金安全保障,兑付及时到位,效果有效体现”的目标。
在委托第三方审计上,市林业局预算专项经费,用于购买服务,请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对2个区县进行审计。该审计从5月初开始,为期2个月,全面清理近年来涉及所有实施国家、省、市级项目资金实施和兑付,以及会计账务、合法合规性等方面情况。
在开展专项稽查上,市林业局抽调人员成立检查组,按照年度安排,对2个区县实施专项稽查。
在组织专项督查上,由该局机关党委、纪委牵头,组织扶贫领域涉林资金专项督查,对7个区县涉林资金使用情况,到乡镇、到户抽查核对,重点抽查核对退耕还林补贴、生态补偿等政策资金兑付情况。
在落实科室监管上,市林业局按照科室职能,管生产、管业务、管行业必须对应项目落实责任,对项目的编制、储备、申报、可行性、落实推进、实施进程、资金兑付等全程与区县林业部门对接,实施行业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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