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怡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自6月1日起,泸州市“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将新增“网络教育”的学习方式,学员可自行选择通过手机下载学习软件进行学习,进一步方便了广大驾驶员。
据了解,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A1、A2、A3、B1、B2)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审验教育”。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满分教育”。
需要参加“网络教育”的驾驶员可手机下载“安全家”APP,其中:
●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8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可以参加网络审验教育;注意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采用现场教育形式。
●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以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可参加2日的“网络教育”,另需参加5日“现场教育”(含体验教育时间)。
● 其他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可参加4日“网络教育”,另需参加3日“现场教育”(含体验教育时间)。
完成网络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在1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和驾驶证,自行选择到市车管所,二、四分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办理相关审验业务。
满分驾驶人取得网络满分学习合格证在1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前往泸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参加现场教育,取得满分学习证明后到辖区交警大队参加体验教育,拿到安全文明劝导体验教育证明后,到市车管所九号窗口换领《道路交全违法记满分接受教育凭证》,凭此证明可申请参加满分考试。
目前,网络教育方式为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免费学习,驾驶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现场教育”或“网络教育”。如选择“现场教育”,驾驶员可前往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二段蓝安集团内进行“现场教育”学习。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下午1:00-4:00点开课。学员需在下午1:00前到学习地点登录报名。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小时。记得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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