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瑞波 川江都市报记者 何晓梅
5月22日,泸州市教育局召开教育外事工作会。会议对近年来外国人在泸涉教、非法从教和涉及三区两县13所非法聘请外国人参与教学的学校、幼儿园进行了通报;并对学校、幼儿园合法聘请外教,合法开展留学、涉外游学、对外教学交流等进行了培训。
会议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涉及教育外事工作学校、幼儿园要纠正思想和认识偏差,贯彻落实“教育外事十条意见”,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要加强涉外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引导学生及家长对外教的正确认识,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意识;要严肃外事工作记录,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与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签订责任书,向学生家长发放告知书,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教育外事工作的管理。对学校和外国人遵守外事工作规定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学校违反规定,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负责人责任,并取消当年学校评优、选先等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示范学校”称号。民办学校发生违法行为的,还将纳入年检内容,视其情节给予停业整顿、甚至吊销办学许可处理。外国人违反规定,除按照相关法律追究外,计入失信黑名单。
会议强调,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外事法律法规和外事工作纪律,扎紧扎牢教育外事工作的“篱笆”,积极推进教育对外开放工作;要熟悉教育对外开放的要求和法律法规,严格审查教育涉外交流活动、交流方案和保密工作,维护教育对外开放秩序;要全面落实教育对外开放的安全责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负担起监管责任,学校切实履行好教育对外开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教育外事工作管理,确保教育对外开发工作健康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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