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测,该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
◎ 康富强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亚琴 摄影报道
本报讯 日前,江阳区一轻型普通货车车主,驾车经过江阳区康城路2段时,被正在此处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的工作人员拦下。经现场检测,该车辆尾气排放不达标。为此,该车主收到了泸州市机动车尾气路检处罚“第一单”,被处以100元罚款。按照要求,该车须将车辆进行正规维修并经尾气检测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据介绍,日前,泸州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康城路2段设点开展为期两天的机动车尾气路检。本次路检共计抽测机动车1473辆,其中柴油车472辆、高排放车143辆。执法人员对7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进行了处罚,开出了泸州市机动车尾气路检处罚“第一单”。
下一步,环保、公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推动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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