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身份卡识别,建筑民工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了代领或冒领工资等现象的发生。 刘江浩摄
本报讯(刘江浩记者 李家平)目前,江阳区住建局已完成8个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据悉,该试点工作从2017年年底开始,为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撑起了“保护伞”,预计到2020年基本实现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全覆盖。
江阳区住建局负责人介绍,民工是改革开放的亲历者、城市的建造者,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内在要求。按照国务院、省、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关要求,江阳区住建局狠抓全面治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2017年治理化解建筑领域拖欠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103起,兑付金额1.6亿元,涵盖农民工4198人。
2017年年底,江阳区住建局率先对全区在建工程实行“三制”制度。“三制”制度即: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将进场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等信息录入银行系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分开管理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款,将人工劳务费单独拨付到总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银行根据录入信息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卡,根据总包企业编制的工资支付表,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工资账户。
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在建工程项目部必须及时完成施工现场考勤管理、设备的安装以及各工种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上传;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进出现场须通过身份卡识别等门禁系统,杜绝超龄人员和闲杂人等进入施工现场,有效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门禁系统将民工考勤接入银行代发管理系统,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出勤人员的打卡情况自动生成出勤表,没有出勤记录的人员不会出现在施工单位工资表内,从而杜绝了代领或冒领工资的现象。
施工单位以系统生成的出勤表作为给民工发放工资的依据,通过银行代发到农民工工资卡,避免了班组长、包工头等中间发放环节,能有效防止劳务公司、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方因劳资问题发生扯皮现象而拖欠民工工资。
江阳区住建局还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工作纳入项目开工审查必备条件,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备案,对情节严重者报上级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截至2018年4月,该局已对10个项目进行了开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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