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许世智
近日,网友“新花郎”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 APP“网络问政”平台咨询,他朋友家住纳溪区安富街道,是家中独子,前几天因病去世,其父母是否可以享受低保,与失独家庭保障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对此,纳溪区民政局回复称,根据《泸州市纳溪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申请低保的家庭进行经济收入核算,凡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现行标准:农村3400元/人/年;城市500元/人/月)的均可向户籍所在的村(居)委会员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经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后,方可获得低保。另外,失独家庭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低保金与失独家庭扶助金可以同时享受。
纳溪区安富街道办事处回复称,按照纳溪区低保申报程序进行,低保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递交申请,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进行民主评议-区民政局审批-公示,如符合低保条件就纳入低保对象。
同时,失独家庭可以享受相应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低保和失独家庭保障如果都符合条件,可以同时享受低保和失独家庭保障。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廖强)5月7日,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念“五四”运动99周年暨建团96周年典礼举行,为评选出的2017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颁奖。典礼上,泸职院党委书记何杰把“立德、好学、实干”3个关键词...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