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日报记者 朱虹
本报讯 18日,记者从泸州市民生办获悉,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突出办好20件民生实事。今年,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民生资金共计划安排38.9亿元。
确定泸州市2018年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后,泸州市财政局印发了《2018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资金预算安排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实事资金保障工作,推动各项民生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方案》要求,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同级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省、市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足额将民生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确保不留资金缺口。本级财政安排的配套民生资金预算一经确定,严格按预算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共同做好民生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工作,建立共享机制,动态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做好资金保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有力保障惠民政策尽快落地落实。
近年来,泸州市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018年十项民生工程
就业促进工程、扶贫解困工程、民族地区帮扶工程(此项不涉及泸州)、教育助学工程、社会保障工程、医疗卫生工程、百姓安居工程、民生基础设施工程、生态环境工程和文化体育工程。
20件民生实事
改善提升农村公路、建设渡改桥、改造农村危房和农村土胚房、城镇危旧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全额报销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代缴困难群体(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深度贫困县寄宿制学校宿舍建设(此项不涉及泸州)、在民族自治地区行政村全面实行学前双语教学(此项不涉及泸州)、用好“四项基金”对贫困家庭的特殊困难给予救助和扶持、建设贫困村文化室、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避险搬迁安置、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专项行动、实施公共厕所新(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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