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评论员屈德辉
3月底,由泸州市住建局等7个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规范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正式实施,《通知》要求按照“先配套、后开发”原则,不仅要提前实施开发项目周边城市道路、供水、供电、燃气、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还要求新开发房地产项目周边应同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毫无疑问,此举将更加完善新建小区的生活配套、提升小区业主的居住品质。
教育、医疗、商业、农贸市场等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消费场地,这些场所的完善程度,可以说直接决定着人们的居家便利程度。因此,人们在选房置业时,对楼盘生活配套设施的要求也丝毫不亚于住宅本身,这也导致了房地产项目从“先开发、后配套”到“先配套、后开发”的转变。但在很多时候,这种没有硬性要求的市场行为,往往造成开发商先做一两个配套只是打造卖点、提升房价的噱头,实际上很多楼盘项目特别是新开发区域的楼盘项目,其生活配套设施仍比较缺乏。
《通知》要求完善新开发房地产项目周边的各种生活配套设施,在很大程度上能满足业主的日常生活需求;而要求同步建设的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健身等公益设施,则能进一步提高人们的居住品质。
不仅如此,规划和配套前置,有预见性地增加未来需要的生活配套,不仅能大幅减少楼盘建成后配置不到位的麻烦(比如老旧小区的车位配置),同时也避免了需要时再重复建设的浪费。如《通知》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的公共停车场按总停车位数量2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或许这个不起眼的小配置,会成为今后的大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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