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对全市123个乡镇[1]和1344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社会服务进行了调查,现将主要结果公布如下:(注[1]:不包括涉农街道办事处和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农林牧渔场等管理机构)
一、交通
2016年末,在乡镇地域范围内,有火车站的乡镇占全部乡镇的3.3%,有码头的占20.3%,有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占25.2%。
99.9%的村通公路,13.3%的村内主要道路有路灯。村委会到最远自然村、居民定居点距离以5公里以内为主,占74.8%。
二、能源、通讯
2016年末,59.3%的村通天然气,100%的村通电话,92.5%的村安装了有线电视,96.8%的村通宽带互联网,29.7%的村有电子商务配送站点。
三、环境卫生
2016年末,99.2%的乡镇集中或部分集中供水,96.7%的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54.5%的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10.8%的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或部分集中处理,68.8%的村完成或部分完成改厕。
四、文化教育
2016年末,100%的乡镇有幼儿园、托儿所,100%的乡镇有小学,100%的乡镇有图书馆(室)、文化站,3.3%的乡镇有剧场、影剧院,21.1%的乡镇有体育场馆,56.9%的乡镇有公园及休闲健身广场。
43.3%的村有幼儿园、托儿所,31.8%的村有体育健身场所,38.9%的村有农民业余文化组织。
五、医疗和社会福利机构
2016年末,100%的乡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00%的乡镇有执业(助理)医师,95.9%的乡镇有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92.7%的乡镇有本级政府创办的敬老院。94.1%的村有卫生室。
六、市场建设
2016年末,76.4%的乡镇有商品交易市场,63.4%的乡镇有以粮油、蔬菜、水果为主的专业市场,15.4%乡镇有以畜禽为主的专业市场,5.7%的乡镇有以水产为主的专业市场。
40.6%的村有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7%的村开展旅游接待服务, 36.7%的村有持营业执照的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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