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曾刚 实习记者 田明艳
本报讯昨日,川江都市报记者从江阳区南城城管大队获悉,春节期间,城管队员罗川和陈明贵在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库房街与大营路交叉处有农民在卖菜的同时,还贩卖猫头鹰。
据罗川介绍,春节期间,他和陈明贵在对白招牌一带的农贸市场进行巡查时,发现一位卖菜的农民不仅在卖泥鳅和黄鳝,摊前的塑料网中还装着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在说明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进行买卖后,菜农认识到错误并交出了猫头鹰。
截获猫头鹰后,罗川立即向泸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科报警。在森林公安的指导下,他们检查了猫头鹰并没有受伤,且已具备野外独立生存的能力,随即将猫头鹰放生到了树木茂盛、植被丰富的忠山公园。看到猫头鹰飞向远方后,他们才离开公园。
新闻推荐
“两会”期间,泸州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志勇提出《关于加强主城区摩托车、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建议在公交相对完善的中心城区扩大限摩区域,并由市人大出台《泸州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摩...
泸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泸州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