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打进本报热线3190929反映称,自己通过泸州客运中心站的微信公众号购买了一张汽车票,支付费用时多收了3元的服务费。市民质疑,额外收取的服务费是否合理?
昨日,泸州市客运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告诉川江都市报记者,通过该站微信公众号的“智能出行”购票选项购买泸州客运中心站的车票,的确要支付3元的服务费。这是因为泸州客运中心站的网上订票业务是和一家第三方网站合作开展的,这笔费用是这家企业收取的,和泸州客运中心站无关。如果市民不愿意支付服务费,可以到泸州客运中心站窗口购票。
那么,该笔服务费的收取是否合理呢?据泸州市运管局客运科副科长唐焕军介绍,目前,泸州客运中心站合作的网上购票网站是四川省汽车票务网,这是一家成都的民营企业开发的网站,建设及运营等都需要成本。因此,该公司收取每张票3元的服务费,主要是用于银联系统维护、人工、通讯等运营费用,而这笔费用通过了成都市发改委的审批,获得了成都市发改委发函同意,是合法收费项目。
唐焕军提醒市民注意,四川省运管局开通了政府官方网站——四川汽车客运票务网,在这个网站上购票是不收取服务费的,市民可以选择官网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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