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领誓人何绍明本报讯(寒喧 文/图)在12月4日第四个“全国宪法日”和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即将到来之际,泸州市公安局在警史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绍明及全体局党委成员、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何绍明担任宣誓领誓人。
宣誓前,全体人员面向国旗,同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开始,何绍明站在宣誓台前,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举起右拳,跟诵誓词。誓词内容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结束后,何绍明勉励全体人员,要牢记这一时刻,把宪法和誓言铭刻于心,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把誓词作为信守的准则、践行的依据,不断增强宪法观念,树立法治信仰,牢记宗旨、不辱使命,为新时代泸州公安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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