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保军 李清)笔者昨(23)日获悉,泸州市龙马潭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将涉及自贸区的阿某甲等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此案成为龙马潭区检察院派驻中国(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检察室,11月6日成立以来批准逮捕的第一起刑事案件。
据悉,犯罪嫌疑人阿某甲、阿某乙两人来到泸州后,在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范围内疯狂地采取入户方式盗窃他人财物20余起,盗得现金、金银首饰、手表、手机、平板电脑等财物共计3万余元,所盗财物均被挥霍一空。两名犯罪嫌疑人入户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并危害社会,检察机关以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两人。目前,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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