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明坤 彭民富) 在11月17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纳溪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今年荣获的第6个国家级荣誉。
近年来,纳溪区检察院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干警文明素养、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塑造检察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文明素养,增强检察为民实效。该院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标全国文明单位标准,坚持创建与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推进,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把提高检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贯穿于文明创建全程,全面加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职业精神,树立业精德厚、勇于担当的检察新风。
同时,纳溪区检察院通过传承地域文化、萃取传统文化、打造阵地文化,培育忠诚可靠、文明审讯、文明取证、文明接待、文明出庭,以法服人、以理服人的检察队伍,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氛围。纳溪区检察院通过常态化开展道德讲堂、文明窗口、文明家庭、文明科室创建等活动,成立舞蹈、球类等文化兴趣小组,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团队,积极开展与留守儿童共度周末、义工日等志愿活动,实现德润民心。纳溪区检察院还主动延伸职能,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纳爱”品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借助文明创建细胞的渗透、扩散和辐射效应,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在检察机关枝繁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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