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虹)日前,记者从2017年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低保线和贫困线的“两线合一”;在全省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户中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先心病、脑瘫等重特大疾病患者和子女常年渺无音讯、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单独保”或“小户保”;出台试行《泸州市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试行)》,在全省率先将政策范围内费用突破到总费用,最后实现在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费用“零支付”;在全省率先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
今年,泸州市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低保线和贫困线的“两线合一”。此前,泸州市已连续7年大幅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下一步,泸州市将进一步深化两项制度在细化标准、对象、政策上的衔接,使之形成政策合力,确保现行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按期全部脱贫。
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泸州市在全省率先、并首次启动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优抚对象等,全市发放资金近395万元。
泸州市还创新出台《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政策。对患终末期肾病、癌症等11类重特大疾病的对象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给予补充医疗救助。对终末期肾病患者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5000元的,超过部分给予50%救助;对癌症等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2万元的,超过2万元以上部分给予50%救助,救助金额最高达10万元。
在民生工程方面,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从今年1月1日起,全市7个区县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由每人每年320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3400元,高于全省低保标准低线。截至9月,城市低保保障27885人,累计支出10138.09万元;农村低保保障159856人,累计支出23279.27万元。常态化开展低保兜底“回头看”,截至9月底,“回头看”1至9月累计新增城市低保2966人,新增农村低保36172人;累计退出城市低保3382人,退出农村低保12344人,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同时,深入推进扶贫解困工程,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力度持续加大。全面资助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低收入家庭中60岁以上老人参保,参保率达到100%。全市7个区县全面建成“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1.3%。截至9月,累计住院救助158888人次,累计支出8209.78万元;累计门诊救助19142人,救助资金583.85万元。
新闻推荐
蒋辅义调研重点项目推进工作强调 要与时俱进 调整和更新办法举措
昨日,蒋辅义(中)等市领导在海吉星农产品商贸物流园项目调研。本报记者罗森波摄本报讯(记者罗森波)昨(14)日,市委书记蒋辅义率队调研重点项目推进工作。蒋辅义先后调研了滨江路项目、中天城投项目、和润集...
泸州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州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