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
□李宗耘
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在大中型商超和农贸市场探索建立快检室、创新推行食品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和行政约谈、用“六位一体”监管模式强化学校食堂监管……去年10月,全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暨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现场会在泸州举行,作为“东道主”,泸州市食药监局亮出食品药品监管“泸州经验”,获得了省食药监局领导及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同行的高度肯定。
去年以来,泸州市食药监局紧紧围绕省食药监局和泸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目标,坚决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市战略决策,实施“151”工程,即围绕一个目标、狠抓“五项建设”、实现“一大”转变,强化全面监管,突出重点监管,守住了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底线,向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舌尖上”的优秀答卷,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位居全省前茅。
全市“一盘棋”:
“五项”建设并进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监管难,到底哪些才是关键和核心?结合自身探索,2015年,泸州给出了答案: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制度机制建设、检测能力建设和作风形象建设。
狠抓干部队伍建设。2015年,全市143个乡镇(街道)基层监管所均已挂牌运行,公招选调157名干部充实系统力量,系统到编率从61%上升至94%;与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共建食品药品监管培训基地,已举办培训10期,培训5000余人次,全市系统干部专业培训实现了全覆盖。
加速基层基础建设。出台《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确定了基层所规范化5大类18项建设指标,对建成的规范化食药监管所进行逐一严格验收,各所在人员配置、办公用房、设备装备等方面已经有明显改善,目前已建成标准化和规范化所80个。
推进检测能力建设。启动泸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依托国家酒检中心服务食药监管。在全市主城三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探索建立食品快检室,先行试点、逐步推广至各区县。
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出台事权划分办法、《泸州市食品安全“五级监管”责任规定》《泸州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泸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泸州市生产加工食品安全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健全行政权力清单,落实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评议力度,杜绝失职渎职行为。
强化作风形象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坚持“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制度,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整治干部队伍的“四风”“三不”“庸懒散浮拖软”等问题。
抓住“牛鼻子”:
“一大”转变创新变革食品药品监管理念
在食品药品监管力量普遍不足、技术基础薄弱、监管对象量多面广的常态下,如何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2015年,泸州市食药监局将监管由“救火”向“预防”转变,把工作重心放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上,并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系列食品药品监管全新模式,构筑起食品药品监管泸州模式和特色。
组织企业开展履责报告。从去年起,由泸州市食安委牵头,组织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报告会。将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确定为述责的重点对象,由泸州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食安委成员单位、媒体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报告会,企业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问答式”现场质询。
推进食品安全行政约谈。泸州市食安委出台了《泸州市食品安全行政约谈管理办法(试行)》,将未履职到位的区县政府、食品监管部门、企业同时纳入约谈范围,采取集中约谈、重点时段约谈或单独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加强问题整改。去年以来,先后对配制酒生产经营单位、桶装水经营企业、学校食堂、乡厨协会等157家企业、83所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探索实施产品分等、企业分类、监管分级、任务分担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即:根据产品风险进行分等,根据投诉举报、监督检查、抽样检测、行政处罚结果对企业实行分级,经综合评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整合市、区(县)、乡镇三级监管力量,确定巡查频次与巡查范围,确保监管既重点突出,又全面覆盖。
推行“六位一体”监管模式。在学校食堂推广“六位一体”监管模式,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构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行明厨亮灶、健康食堂创建工程、鼓励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应急处置六个方面着手,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全方位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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