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瑞莉)11月8日,记者从泸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泸州市已发布《关于启动泸州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决定从2021年11月9日起加强管控,11月10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据悉,经省上相关部门预测研判,自2021年11月9日起,四川省盆地大部分城市污染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根据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的要求,泸州市决定从2021年11月9日起采取管控措施,自11月10日0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为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同时建议位于此次主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泸县上调预警等级。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区县、园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泸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管控清单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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