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图由民警提供)
近段时间,泸县禁毒委利用卫星定位叠加无人机巡查的方式,接连发现多起非法种植罂粟行为。
3月30日,泸县公安局民警根据卫星定位,核查发现嘉明镇某村人为栽种的24株罂粟。4月16日,泸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无人机巡查,发现太伏镇某居民楼顶种植有3株罂粟。随即,民警将毒品原植物铲除,并对相关人员依法查处。
据泸县公安局禁毒办副主任李霞介绍,因泸县部分群众有用罂粟枝叶喂食牲畜、罂粟壳入药的风俗习惯,非法种植罂粟时有发生。为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目标,泸县禁毒委引进了卫星加无人机技术。无人机加装的摄像头设备可以通过色谱和光谱来识别可疑的植物,如罂粟、大麻等,准确度可达99%。发现可疑后,将数据传至卫星定位系统中,民警提取数据及时核查。不管是田间地头还是在房屋楼底、不管是数量多的大面积栽种,还是少至一株植物,都可以精准识别,即便是故意遮掩也都逃不过这一双“天眼”。
另外,此技术还运用于制毒场所识别、有毒有害物及一些安防、器防的检查中。
民警提醒,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长期以来被国家禁止种植。非法种植罂粟,除了会被强制铲除,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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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泸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