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彬 本报记者 李家平
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围绕“低成本、简审批、优服务、强监管”目标,在创新路上做好“加减乘除法”,优化了营商环境。
加法:拓宽保障渠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着力减轻市场主体资金压力,拓宽用地保障渠道,根据市场主体需求,提供菜单式用地方案,鼓励自我盘活、探索创新模式、完善二级市场,做到总有一款适合“你”。
鼓励自我盘活。鼓励“零地技改”,对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同时变“行政审批制”为“承诺备案制”,市辖区零地技改新增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鼓励“转型升级”,传统工业用地转产为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5年内无需补缴土地价款,如指导龙马潭区陈某将已闲置工业用地改造为幼儿园,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探索创新模式。根据不同行业生命周期及企业承受能力,实施产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去年在泸州国家高新区弹性出让一宗产业用地,为企业节约资金数百万元;鼓励标准化厂房建设,市级园区已建厂房150万余平方米,80余家中小企业入驻,解决了产业项目布局散乱、中小企业用地难等问题;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泸县将宅基地退出复垦后留存村集体的节余指标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挂牌交易62宗786亩。
完善二级市场。根据泸州市是全国二级市场试点市的实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平台,围绕打通堵点完善交易规则,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降低交易成本。针对转让认定模糊问题,该局归纳出9种认定为转让、7种不认定为转让的情形,分类设置转让条件;创新“代为投资”“关联企业交易充分”模式,允许意向受让人代为投资并在达到投资总额25%后办理转让手续,允许子母公司等关联企业之间交易充分;在符合规划前提下,允许产业用地分割及分割转让。2017年以来,全市办理转让152宗4316亩。
减法:开启极简极速模式
通过取消多余项、合并同类项、优化保留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舍同存异、去繁就简,开启行政审批极简、极速模式,大幅精简程序资料,缩短办理时限,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取消多余项。推进“0证明城市”创建,梳理出14项证明事项,通过数据共享、部门协查等方式替代取消,一年减少索要证明材料3.5万件以上;对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对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有繁复的一律精简,共减少申请材料116项,精减率达71.6%。
合并同类项。推行区域评估,变“单个项目评”为“区域整体评”,由园区对某区域内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影响等7个事项进行整体评估,进入该区域项目可共享成果,为项目减少了大量评估时间和费用;推行“多测合一”,将9个测绘项目整合优化,实现联合测绘、成果共享,避免多次委托、多次测绘和反复提交。
优化保留项。对涉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24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体检”,逐项建立权责清单,让行政审批轻装而行;按“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原则,分类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将立项供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两阶段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0个、25个工作日,精简申报材料30%以上;将不动产登记细化为95项,实现31项即时办结、11项1小时办结,其余事项办结时间最长不超过4个工作日。
乘法:打造“泸州样本”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人为本,依托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基础,发挥科技综合效应,推行就近办、一窗办、网上办、自主办、研究办、创新办,使不动产登记在全省率先实现“最多跑一次”,打造了“泸州样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也荣获全省“最靓窗口”称号。
推行就近办、一窗办。推行同城通办,在区设不动产登记站,中心城区范围内申请人可在市区两级受理点就近办理,并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至乡镇;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联合税务、住建等部门设置综合咨询导办服务窗口,实现土地交易、税务办理、产权登记等事项 “一窗受理、内部运转、并联办理、一窗领件”。在全省率先将抵押登记服务延伸至银行网点办理,避免权利人在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来回跑。
推行网上办、自主办。推行“外网申请+内网受理”,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平台,实现网上预约办证,并随时查询业务办理进度;推行自主查询打印,申请人可通过自主查询机,经人脸识别后自主查询和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和分层分户图、宗地图等;开通企业“绿色通道”,延伸开展周末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邮寄送达等,满足了群众的不同层次需求。
推行研究办、创新办。成立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法律顾问、过错追究、容错等机制;全面梳理政府安置房部分手续不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房屋手续不完善,欠违约金、契税、未综合验收等六大类问题,分类研究并形成处置方案,已妥善处置遗留问题195个。
除法:事中事后有效监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快建设科技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监管平台智能化、监管事中事后化、权力运行阳光化,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监管平台智能化。整合多规部门的规划数据资源,加快建设全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为决策评估提供支撑,快速推动项目建成,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与房屋交易服务中心的实时共享,与税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端口查询单方共享,与法院通过点对点网络实时查询信息6.3万次,与信用办完成自动比对1.4万次。
监管事中事后化。规范项目规划验线和规划核实,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前放线图审查、现场验线事项变“申请制”为“备案制”,按双随机要求在当月放线图备案情况中随机抽取不低于5%进行验线,将放线图备案情况及随机抽查验线结果纳入对工程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评价管理,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增进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权力运行阳光化。出台城乡规划管理公示公开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监督方式,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对审批结果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确保每一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公开、过程透明、状态可视、问题可溯。第一时间处理办事群众举报投诉,同时全程监控、流程跟踪办事人员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及时预警纠错,并纳入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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