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晓蓉 童心 记者 曾臻)近日,泸县公证处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及时为离世的五保户陈某某开具了遗产取得公证书,使其安葬事宜得以解决。
当日,泸县玉蟾街道龙朝村村民朱某急匆匆地来到泸县公证处,称其所在村民小组五保户陈某某去世,急需支取其银行存款办理安葬事宜,请求公证员帮忙。
据了解,陈某某系泸县玉蟾街道龙朝村十三组散居五保户,终身未婚,既无配偶子女,也无兄弟姐妹,其父母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早已去世。陈某某几天前因意外突然死亡,去世后遗留有存于某银行的存款5000多元。因陈某某是突然去世,生前无人照管,无法定继承人,也未与龙朝村十三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镇、村对陈某某遗产归属问题困惑不解,根据银行要求遂求助于泸县公证处。
了解事情始末后,考虑到事情紧急,泸县公证处立即受理了该案,并指派公证员马上到龙朝村走访了解陈某某亲属关系情况、生养死葬情况。最后,泸县公证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的规定,当即为龙朝村十三组出具了遗产取得公证书,以解其燃眉之急。
据了解,从2017年至今,泸县公证处共办理五保户遗产继承类公证50余件,解决了五保人员的遗产继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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