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大超 记者 曾臻)3月28日,泸县召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会议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保险行业协会、泸县法院、泸县公安局、泸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泸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并签订了《关于建立泸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明确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相关制度机制、处理流程和职能分工,推进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体化、实战化运行。
据悉,泸县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系全市第一家,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是便民利民、司法透明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对道路交通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在全市推行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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