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泸州讯(段秀君 记者 庞玉宇)泸县检察院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采取“内部联动+外部协作”的司法救助工作模式帮扶特困群众,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大局。
强化内部整体联动。制定《泸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询问被害人(被侵害人)、听取被害人(或被侵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时,应当了解被害人(被侵害人)受到侵害的情况、是否存在可能导致其生活困难的因素等,并向控申部门移送扶贫救助线索。
加强外部通力协作。一是与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外部通力协作。二是建立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及相关群团组织、公益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紧紧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办理司法救助5件,救助困难群众9人,发放救助金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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