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桥 罗永霞
本报记者 曾臻 摄影报道
5月16日,泸县法院执行法官在玄滩镇中心村村委会为两个系列案的27名申请人发放执行司法救助金7.3万元。
“感谢法院,感谢法官让我们拿到了‘血汗钱\’。”原泸县石桥镇张沟矸砖厂员工崔远如激动地说。据了解,2014年10月,泸县石桥镇张沟矸砖厂因经营不善倒闭,拖欠崔远如在内的17名工人工资共计100325元。泸县法院执行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到崔远如等17人所在村组进行调查,了解到他们全靠劳力打工,生活困难,而原泸县石桥镇张沟矸砖厂法人代表罗某已于今年3月初因病去世,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于是泸县法院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并立即启动部门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与石桥镇政府进行座谈协商,最终达成法院出资3万元、石桥镇政府出资2万元的协议,解决了崔远如等17人近一半的工资。
在另一起谢南树等10名申请人与何洪均、王小容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中,泸县法院执行法官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户籍所在地调查发现,10名申请人均是养猪户,且大多是老年人。在收集完相关资料后,该院司法救助领导小组立即召开讨论审核会,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2.3万元,解决了申请人当前的生活困难。
据悉,今年以来,泸县法院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截至5月16日,共解决执行司法救助案件40件,救助当事人55人,救助金额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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