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江都市报记者 杨理
近日,泸县教师陈女士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对生育险报销后费用不一的问题进行咨询,希望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给予解答。
陈女士称,自己教龄有7年了,去年生了小孩后回学校报了生育险。学校让提供了住院费用清单4900元、问诊费用清单700元,最后学校报销下来的费用是4600元,财务说这里面包括住院分娩、门诊、补贴等所有费用。但是,她对比了同事报销的费用,别人补助加起来有1万多,这让她非常疑惑,不知道是不是学校报销的费用有问题,想知道生育险可以报销的费用、补贴有哪些?
对此,泸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回复陈女士,由于陈女士生育时间是在2018年1月7日前,生育保险报销适用于《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泸市府发【2016】45号)。根据该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产前检查门诊费、生育医疗费(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的费用,而不是住院的全部费用)和生育医疗补贴费。如有疑问,陈女士可咨询泸县社保局待遇审核股,咨询电话:0830-817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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