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罗永霞 记者 曾臻)3月7日,泸县法院“七色花”普法宣讲团和泸县森林公安干警走进泸县梁才学校,为该校小学部全体师生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普法宣讲。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酒后驾驶吗?”宣讲团成员邹利梅问现场的学生。“酒后驾驶就是喝了酒以后开车,我经常都在提醒爸爸,喝了酒不准开车。”五年级二班陈治翔的回答让现场的“七色花”普法宣讲团成员们非常满意。讲解中,邹利梅阐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强调了安全出行的注意事项,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案例分析,警示广大学生要牢固树立交通法规意识。
春节期间,许多学生都会收到金额不等的红包,那么这些红包归谁呢?父母没收孩子红包的行为合不合法呢?泸县法院“七色花”普法宣讲团的刘航宇为师生们讲解说:“给红包,属于赠与行为,但是八岁以下的小朋友单独收叔叔阿姨的红包这个行为是无效的。八岁以下的小朋友正确收红包的方式是爸爸妈妈代收,当然收了的钱是属于小朋友的财产;八岁以上的小朋友自己就可以收啦。”听了之后,现场的学生异口同声地说:“哦,原来是这样啊!”
活动中,宣讲团成员或用案例导入,或用游戏开场,在一个个法律场景的创设中,将交通安全、财产合法管理、自我保护、情绪管理等潜移默化地传递给在场的每一个人。
据了解,此次法治课堂是泸县法院“三月普法行”的第二讲,接下来,“七色花”普法宣讲团还将送法进社区、到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积极推动全民学法用法,切实提高群众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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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泸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