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单 记者 梅影) “老人家,我们是合江县法院的工作人员,这是您大女儿给的上半年赡养费,我们给您送来啦!”1月12日,合江县法院凤鸣法庭干警考虑到天气寒冷,且杨某已年过七旬,行动不便,便上门将杨某大女儿支付的赡养费送交给老人。
1月11日,合江县法院凤鸣法庭收到了一笔1500元的赡养费履行款。据了解,这是一起发生在2020年6月的赡养纠纷案件,凤鸣法庭在实录乡蒋湾村村委会办公室对此案进行了巡回审判,现场判决四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250元的赡养费给原告杨某,并在案后开展了普法教育。
2021年伊始,老人的大女儿就主动将2021年1月至6月的赡养费交到法庭,希望法官代为转交给母亲并表示:“麻烦法官把钱转交给我母亲,有法官做见证,这样我也放心!”第二天,干警们驱车来到杨某居住的蒋湾村,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向杨某送交了1500元赡养费。杨某接过赡养费,开心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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