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钱买代步车,到手的商品却被无良商家调了包!近日,合江县经营电动车的商家李某,因大玩“调包计”被合江县法院以合同欺诈,依法判决赔偿消费者购车款3倍的损失即38400元。
李某是合江县从事电动助力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销售的个体工商户。2016年10月,消费者符某在李某商铺购买了一辆价值12800元的绿彭老年代步车,李某向符某出具加盖车行印章的购车收据。然而,李某实际向符某交付使用的,却并非A品牌老年代步车而是B品牌电动车及该车的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符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电动车动力不足,便要求李某解决相关问题。李某在该车加装档位器后,符某仍认为电动车爬坡速度不足,便开始质疑电动车的质量。2016年11月,符某向合江县工商局和质监局投诉,要求李某退车、退款。李某以电动车无质量问题,拒绝了符某的要求而引发诉讼。
庭审中,李某一口认定自己向符某交付的是A品牌电动车,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且说不清楚出售电动三轮车的车辆型号、车架编号、电机编号、电池编号等重要指标。符某向法庭出示了车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交付李某的车辆并非A品牌电动车,法庭依法判决商家赔偿消费者购车款3倍的损失38400元。赵益平郭贵英
新闻推荐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绍明(右二)到警务效能监测中心检查指导工作驻市公安局纪检组长张玉帆(右三)到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检查工作红星派出所民警向受害人张某某了解其不满意事项——泸州市公安局警务...
合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合江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