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上牌
4月底,张富贵花了12.8万买了一辆东风嘉龙货车,由汽车销售公司包干上了农机牌,保险也由该公司一并代办。
车祸露馅
今年6月16日,张富贵驾驶该车发生车祸,致一死一伤。交警部门处理车祸时发现牌照为假牌。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富贵应为车祸负主要责任。
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方表示,根据合同条款保险公司应予免责,但张富贵称对车辆是假牌并不知情,保险公司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已上报总公司,目前正在处理中。
今年44岁的张富贵是泸州市合江县人,今年4月22日,他花12.8万元在泸州立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了一辆东风嘉龙4108货车,双方约定由汽车销售公司上农机户、交纳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事宜,今年5月,张富贵拿到了挂着“蒙0613972”农机牌的货车,并开始上路跑运输。
“农机户主要是为了省钱。”张富贵介绍,自己所在乡村不少小货车都上了农机户,虽然不能上高速,但一年可以省上万元费用,因此才上了农机户。
今年6月16日晚,张富贵驾车从纳溪城区方向向白节镇行驶时,与张玉明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张玉明死亡,张玉明妻子吴富玉受伤。“摩托车油箱被撞坏后起火,摩托车和货车驾驶室被烧得精光,身份证、驾驶证和银行卡也烧没了。”张富贵回忆,自己所幸跳车躲过一劫。
由于张富贵的证件被烧了个精光,纳溪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暂时也无法处理,只得让张富贵先补手续。之后,张富贵将补办好的行驶证送到交警队,交警一查发现是假的。“不可能啊,咋是假的呢?”张富贵懵了,随后又拿了“蒙0613972”牌照去交警队,一查该牌照为一姓辛的男子注册的,即出事车辆为套牌车。
11月2日,交管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为张富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中“任何单位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等规定,认定张富贵承担主要责任,张玉明承担次要责任。
“我完全不晓得汽车销售公司上的牌竟是假牌。”事后张富贵找律师算了笔账,他至少要赔偿死者30余万元。原本想节省每年一万多元的费用,没想到上路才两个月就要搭进去30余万。张富贵承认在这起事故中自己确实有责任,但汽车销售公司也应担一部分责任,不过,双方协商多次仍未能达成一致。
销售商:不知是假牌照 已报警
9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了泸州立翔汽车销售公司,一位姓山的负责人承认张富贵的车是在他们店里购买的,车牌是公司委托一个姓曾的人办的,“我们也不知道是假牌照,出事后才晓得”。
此外,记者了解到,这家公司经营快有一年了,卖出的车辆不止张富贵这一台。现场有店员称,类似的假牌照可能还不止张富贵这一张。记者提出查看公司售车记录被婉拒。对于假牌照的办理者,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已到派出所报了案,目前派出所正在调查处理之中。纳溪警方相关负责人称,此案还处于侦办阶段。
保险公司:已上报总公司处理
张富贵的麻烦还不止这些。想到自己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第三方责任险等险种,此前,他曾去找保险公司协商,但对方并不愿赔付,理由就是因为他的牌照问题。11月9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上泸州锦泰财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王峰,他表示如果张富贵主动伪造车牌或其他证件后出车祸,根据合同条款保险公司应予免责。
“但从他(张富贵)的描述来看,对车辆是假牌并不知情,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处理。”王峰坦言,保险公司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目前已经上报总公司,预计几天后会有处理意见和结果。
赔偿若协商不成 车主可提起诉讼
律师说法
成都市律协刑专委秘书长、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认为,如果汽车销售公司明知是假牌照而故意隐瞒,则有重大责任;如果汽车销售公司告知了车主其提供的车牌是假牌,车主坚持使用此假牌则车主自己也有责任。原则上保险合同保的是车,不能因为牌照有问题而否定保险合同的存在或效力。蒋健建议,死者和伤者把车主、保险公司及汽车销售公司同时起诉至法院,应该会得到比较公正的判决。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刚认为,此事中由于车主并非造假者,其对车行属合理信赖的范畴,因此民事法律责任将会转嫁到造假者身上,即车辆销售商有无法回避的责任。郭刚建议,此事中民事部分的赔偿若协商调解不成,车主可对保险公司和车辆销售商一并提起诉讼。
周超文 成都商报记者 蒲康林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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