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胡伟 邱霞 袁渊)3日,古蔺县检察院检察官到古蔺县椒园镇赤水河畔,与古蔺县法院一起监督3名被执行人将2700尾宽唇华缨鱼放生至赤水河的全过程。
今年3月,罗某在赤水河非法捕捞1.78千克小型野生鱼类;同年8月,彭某、李某在赤水河非法捕捞71尾,其中3尾为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宽体沙鳅。罗某、彭某、李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还破坏了赤水河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法院判处罗某、彭某、李某3人刑罚的同时,还判令3人在赤水河进行补偿性增殖放流。增殖放流后,古蔺县法院、县检察院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赤水河沿岸群众代表等举行了座谈会,为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建言献策。各部门表示以后要加强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坚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网。
新闻推荐
◎川江都市报记者曾刚近日,有古蔺网友通过泸州新闻网“泸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咨询:古蔺到仁怀的高速公路何时开工?是否在沿线...
古蔺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古蔺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