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永令 记者 刘校宏)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今年,泸州市将实施“泸州市公费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古蔺、叙永两县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40名,两县各培养20名。
据了解,此次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的实施范围为:被列入四川省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实施范围的古蔺县、叙永县的乡镇、村公办幼儿园和附设幼儿班(不含城关镇政府所在地学校)。培养对象从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中招录,录取分数线需达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当年最低录取分数线,在全省生源中根据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择优录取。
参与培养计划的学生与培养学校、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承诺毕业后无条件到实施县内的乡镇、村公办幼儿园或附设幼儿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
公费定向培养乡村幼儿园教师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在校期间每学年10个月生活补助(600元/生/月),市财政对招收公费乡村幼儿园教师的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每位学生每学年1.08万元(其中:学费3700元、住宿费1100元、生活补助费6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优秀公费乡村幼儿园教师按有关规定可同时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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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古蔺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