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现场 陈磊 摄
四川在线消息(陈磊 记者 魏冯)如果你现在还觉得车辆超员只是罚款扣证,那就错了。10月30日,古蔺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何某某,就因为犯了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月12日,被告人何某某驾驶号牌为贵FX****非营运小型普通客车搭载乘客由古蔺县白泥乡至贵州省遵义市,行驶至古蔺县观文镇镇小地名大田拗口处时,被古蔺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执法人员现场查获。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5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8人,超员率达114%。
据查证,何某某有驾驶证,但并未办理任何客运相关手续,驾驶面包车在四川省古蔺县至贵州省遵义市之间从事非法营运。
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已将“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和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简称“两危一超”)的行为入刑,规定为危险驾驶罪。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告诫广大驾驶员:年关降至,外出务工人员大量返乡,切勿因蝇头小利存侥幸心理走上错误道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对你和乘客的家庭带来灾难。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请不要违反交通运输安全法律法规。乘客也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要乘坐超载客车及无营运资质的黑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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