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雪飞)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今年全市力争申报成功纳溪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及合江荔枝、合江真龙柚、金钗石斛、古蔺仙潭酒、天仙洞枇杷、护国陈醋、华明酒业船山老窖、龙洄酒庄酒 8个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产品,以进一步提高泸州市生态产品的知名度,打响泸州品牌,助推外向型经济发展。
据了解,泸州已有9个产品纳入生态原产地保护范围,准予使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标志。为推动泸州质量品牌工作,《通知》要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主体向泸州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办公室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是否受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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