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蔺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因婚姻纠纷导致的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大刘(化名)向古蔺警方投案自首。据大刘交代,他与妻子小丽(化名)前年一同到广州潮阳某地打工。在打工期间,小丽告诉大刘说自己在花都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她要到那里去工作。当时,大刘没有多想便同意了。后来的日子里,大刘渐渐与小丽疏远了,两人相互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少,大刘感觉到小丽去打工的事情有些蹊跷。一天,大刘被厂里安排出去办事,在途中碰见了妻子小丽,大刘问小丽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小丽语焉不详,只是说自己回来取点东西,小丽的回答让丈夫大刘心生怀疑……
大刘趁妻子小丽回到身边的时候,偷偷翻看了她的手机,发现里面有一个联系频繁的电话号码,还有大量的亲密语气短信。大刘坚定了自己的猜疑:小丽在外面有了别人!过了些日子,有一个男人出现在了大刘的视野内。根据大刘向民警的供述,这个男人有一次当街将大刘拦住,叫他不要再和小丽纠缠;另一次是在陪同小丽去医院看病的时候碰见那个男人的,大刘和他产生了矛盾,大刘说他在广州潮阳还被这个男人用砖头打伤了头部……
之后的日子里,大刘和小丽这对夫妻的关系越来越恶劣,大刘更坚信小丽去打工只是借口,事实是仍在本地和这名男子住在了一起,夫妻双方陷入了冷战。大刘向民警供述:2016年5月2日晚,小丽回到了广州潮阳某地夫妻俩打工时租住的房子,小丽对大刘说,他们的日子已经过不下去了,必须得离婚。听到妻子这样说后,大刘怒火中烧,与妻子小丽争吵起来,双方越吵越烈,相互打了起来。失去理智的大刘在出租屋拿起热水棒的电线将妻子小丽的脖子勒住,导致小丽当场死亡。
事发后,大刘从广州潮阳逃往了浙江,之后返回古蔺老家,在古蔺警方对其及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下选择了自首,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目前,大刘已被古蔺县公安局依法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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