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亚梅
杨启邦
陈丁
高亮
胡红英
田利民
蒋作林
林正良
邓建勇
潘光霞
本报记者 兰楠 夏修露 宋锫培 徐雯夏 梅弋飞 /文 胥辉/图
法治人物
11月17日,“法治中国·走进四川”大型采访活动“四川法治人物”媒体见面会举行。
见证参与四川立法实践的潘光霞,破获我国公安反假币史上里程碑案件的林正良,退休后自掏腰包坚持普法的蒋作林,拿着 “高氏菜单”普法11年的高亮......10名来自基层的法治工作者,向在场的媒体记者讲述了自己的故事。
邓建勇
巴中市巴州区宕梁街道红岩社区党支部书记。先后荣获“优秀基层治安先进个人”、“优秀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以法为器打造和谐社区
巴州区宕梁街道办事处红岩社区位于巴城东大门,幅员面积0.8平方公里,人口24472人。在邓建勇的带领下,坚持以法治理念引领治理方向、用法治思维谋划社区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社区问题,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依法自治,逐步形成了政府治理、社区自我调节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现了“大事集体议论、小事随时议”,建立起了能办58项民生服务事项的便民服务中心等,有效激发了社区活力,维护了社区和谐稳定。
在发言中,邓建勇介绍了红岩社区的“法宝”。在社会治理工作中,社区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下,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按“减少管理层级、缩短服务过程、增大管理幅度、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的工作思路。通过创新“五破五立”工作机制,形成“管理完善、服务优质、秩序井然、民风淳朴”的社区治理新常态。
田利民
乐山市旅游体育执法支队支队长。先后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4次被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他所带领的支队荣获乐山“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被推荐为“省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连续8年荣获“四川省旅游执法先进集体”称号。
依法治旅的践行者
今年48岁的田利民,2001年从部队转业到乐山市旅游体育执法支队工作,现在已成长为乐山市旅游体育执法支队支队长。
近年来,乐山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市级17个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旅游、公安、交通、工商等8个旅游市场核心监管部
门综合执法的监管模式;为了解决在旅
游行业监管执法出现的行政相对人有
违法苗头无违法事实等涉法“边缘地
带”,乐山在省内首创旅游行政约见制
度,有效防范了旅游重大违法违规案
件发生;为有效解决旅游集散地欺
客宰客等问题,乐山建立了涉旅企
业多部门网格化的管理机制,形
成了消费者、监管者和经营者的
互相监督和快速处理投诉的良
好机制。
朱亚梅
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获“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四川省“三八红旗手”、省“优秀青年岗位能手”、泸州市“十佳杰出青年”称号。
让新理念贯穿执法办案
朱亚梅在发言中说,作为基层检察官,直接与群众打交道,我们的执法办案行为,直接影响老百姓关于公平正义的感受,要注意运用新的法治理念来引领执法办案,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不仅要关心涉罪的未成年人,对未成年受害人更应倾注深深的爱。朱亚梅谈起一个让她印象很深的性侵案。一个还在读初中的女孩被强奸后精神受到了严重刺激,不上学,不外出,甚至拒绝与父母交流。得知这一情况后,检察院立即安排专人联系心理专家对女孩进行心理疏导,并主动为女孩联系了新的学校。环境的改变,检察官“妈妈”的关心,使女孩渐渐走出了心理阴影。检察院还结合古蔺实际总结出了办案、帮教、抚慰、预防一体化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今年,又探索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工作模式,形成了“七字诀”工作法,得到了省检察院和泸州市检察院的肯定。
杨启邦
荥经县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先后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四川省“大调解先进个人”等荣誉或称号;所在的调委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市、县多次嘉奖。
交调一线的“老战士”
退休后,杨启邦就做起了交通事故专职调解员,7年时间主持调解案件近9000起,涉案金额8000多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8.6%。因其所在的交调委的成功调解,诉至法院的交通事故案件同期下降了90%。
有着多年交调一线实战经验的杨启邦有着自己的一套。他认为,对于通过调解这种形式来处理事故中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确实是积极可行并应大力推广的方法,特别是在经济赔偿矛盾方面,更需如此。
调解好每个事故死亡案件和非死亡案件,都是一个个战役,一个个比拼毅力、耐心、韧性、热情的过程。杨启邦回忆起一个案件:4个月的时间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诉求从原来的62万,最后降到了2.5万,案件的卷宗内页有56页,可见调解员在案件中付出的心血之大。
陈丁
攀枝花市第二初级中学校校长。先后获得“四川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攀枝花市第八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校园媒体建设“十佳”校长等称号。
依法治校 这个校长有“法宝”
28年教育生涯里,陈丁始终充满着“法治”情怀。
在陈丁的带领下,攀枝花二中用了两年的时间,完善了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整理印发了《攀枝花市二中学规章制度汇编》,涉及法治教育制度就达12项,并做到人手一册。
学校功能重在教育,学校制定了《重点关注学生行为习惯养成跟踪管理办法》,对有重大违纪行为的学生建立专门档案,重点跟踪关注。每年,陈丁会分包教育两名学生,不管多忙,都抽时间和他们交流。
对家长的法治宣传教育,在陈丁看来相当重要。比如有一名家长因孩子学习不好并翻窗偷了老师60元钱,教育简单粗暴甚至有违法现象,陈丁知道后主动与家长联系,向家长宣传法律法规,同时开展家教指导。后来学生转化效果很好,家长深表感谢。
林正良
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三大队大队长。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被公安部评为“2010年度打击假币犯罪成绩突出先进个人”,2013年被国务院反假币联席办公室评为“全国反假币工作先进个人”。
捍卫经济秩序的“福尔摩斯”
在交流中,林正良分享一个曾经侦破的最为艰难最为复杂的假币案。2009年,在广东、四川、河北一带出现大量假币。一系列线索显示,成都地区可能存在一个假币原材料生产基地。林正良领受任务后,根据线索迅速查到某纸业公司老板孟某有重大嫌疑。
这条“大鱼”一钓就是两年。两年来,孟某反侦查意识很强,不断变更生产窝点地址。2011年3月,警方侦查到孟某开始印刷有“人民币防伪安全线”的纸张,并派出民警卧底打入公司内部,“策反”其保姆、小区保安等。最终,我们成功抓获13名重大假币犯罪嫌疑人,查获了能印制超过10亿元假币的防伪烫金纸及原材料,一举打掉了这个假币生产源头工厂。这起案件的告破被公安部誉为反假币史上的里程碑案件。
20余年的一线工作,林正良早已习惯了早出晚归、长期加班。不过,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陪着家人,也经常下厨。林正良说,“破案也像做饭,不能煮‘夹生饭\’,每个案子顺利告破,圆满收场,才算是煮熟了一锅好饭。”
胡红英
宜宾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先后被评为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宜宾市综治十佳标兵,国安工作先进个人,2010—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称号。
综治维稳战线上的女尖兵
在政法综治维稳战线上,胡红英一干就是20多年。
20多年来,她以建设平安宜宾县为己任,努力钻研、创新求破,在社会管理中抓好平安建设。她推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暂行办法》;作为政协委员,她提出的综治平安建设提案被县政协列为一号提案,被表彰为优秀提案;她参与创作的《铁路护路小卫士》歌曲在全市得到推广;她撰写的《夯实基层基础确保一线平安》作为经验交流材料在全省交流学习。
胡红英在发言中说,作为一个政法人,将始终秉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推动政法综治维稳各项工作。
高亮
成都市双流县法治宣讲团办公室主任。2012年、2013年连续当选“成都市我最喜爱普法员”;2013年当选成都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普法能手;2014年被评为成都市优秀普法员;2012—2013年度四川十大法治人物。
拿着“高氏菜单”普法11年
从2014年至今开展法治讲座共900余次,听讲座人数超过40万,覆盖了成都市21个区市县.高亮说,看到这个数据自己都感到吃惊,但同时也感到自豪。
11年来,高亮的普法观念也在不断变化。2007年至2012年,高亮不断尝试新的普法模式,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普法模式——案例、法条、法治理念、法治途径融为一体的宣讲。根据受众的不同年龄、背景、文化程度等,他还总结出了一套个性鲜明、针对性强的“高氏菜单”普法模式。
有同行说,普法年终总结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成就。高亮却说,11年前到社区讲座,原定容纳300多人的场地,最终稀稀拉拉的坐100余人,而现在走廊、过道都坐满了群众,甚至窗外都有听众驻足倾听。11年前讲座还没结束,群众就开始散了,而现在咨询的老百姓可以围上好几圈,基层社区和政府工作人员索要讲稿的更是络绎不绝。这就是11年来,法治在四川、在双流悄然发生的变化。
蒋作林
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退休干部。先后获得全国关心下一代先进工作者,入围参选中国好人,全国禁毒优秀人士等殊荣。央视、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等媒体先后对他进行了报道。
退休交警自掏腰包十余万普法
今年76岁的蒋作林是川北老区广元的一名退休交警。在岗从事交通执法工作35年退休后,他谢绝了多家企业聘请,全力投入法治宣传事业,义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变换的是岗位,未变的是激情。退休后的18年,他走遍了全县所有乡镇、学校、社区、场镇及临近县区的部分乡镇、学校,先后自掏腰包15万余元,为50多万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他创作出打油诗、三句半、宝塔诗、菱形诗、山歌、法律读解词等300余篇,自费制作展板500余张,租车运到乡镇学校、街道、社区、企业、厂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00余场次。2006年,他创新提出未成年人“六个远离”,作为成功经验全省推广。
多年来,无论到哪里做宣传、办讲座,他都坚持自己的“约法四章”,即:不吃他们的饭,不要他们的钱,不用他们的车,不给他们添麻烦。
潘光霞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二处处长。多次被评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党员,并被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通报表彰。
参与见证四川地方立法实践
作为省人大常委会一名立法工作者,站在“四川法治人物”的领奖台上,潘光霞心情很激动。他说,这是公众对四川省立法工作的肯定和赞赏,也寄予着对依法治省工作的殷殷期盼。
近年来,潘光霞见证和参与了省人大常委会启动“立法”引擎,发挥其引领推动作用,为法治四川注入强劲动力。他深入一线倾听声音、收集第一手材料,旨在找准四川特点,使即将出台的地方法规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反复协调沟通、化解争议,旨在维护法制统一,解决部门职权交叉问题。在《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等30多部深刻影响着全省经济社会秩序的地方法规中,无一不凝结着他的心血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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