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租赁轿车低价销售、办理工作收取费用、承诺办沙厂、买二手车……现年50岁的男子杜某费尽心机、编造各种谎言诈骗钱财,截至案发,涉案金额高达86万余元。5月23日,杜某在城关法院受审,案件未当庭宣判。
2011年8月,在城关区贡元巷做汽车租赁生意的陈老板报案称,一名自称叫王峰的男子,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黑色别克车后,销声匿迹,陈老板寻求警方帮助。接到报警后,警方根据车牌号码一路侦查,在成县某个体户老板处找到车辆,原来王峰为还债,将租来的车辆低价抵押。警方立即决定抓捕王峰。
同年12月22日,王峰落网,警方在核实其身份时发现,现年50岁的杜某是甘肃礼县人,“王峰”只是他的化名。记录显示,2001年6月,杜某就因诈骗罪,被天水市法院处以二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化名王峰开始四处行骗。早在2008年,王峰就做过“租车出售”的勾当,当时他租用的是一辆价值5.4万余元的伊兰特轿车,车一到手,王峰利用伪造的买卖合同,以4.5万元售价出售车辆。随后,王峰逃至天水秦安。此间租赁行在长时间找寻车辆无果后,予以放弃,自此,王峰化险为夷,开始了新一轮诈骗。
2010年9月,王峰时任秦安某汽修厂工人,当他听闻有家长为孩子当兵之事犯愁时,主动与家长套上近乎,自称“上头有人”,并骗取办事费12.2万元。随后,他又以办理“天定高速公路收费员”的名义骗取吴某2.5万元。
2011年2月,王峰返回兰州,与雁滩一汽车用品商店的小惠相识,在二人交往半年时间内,王峰以购买二手车、投资办沙厂、办理信用卡等等理由,骗取小惠人民币共计479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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