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刘春雨周子楠
近年来,省财政厅和驻厅纪检组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狠抓财政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着力构建财政扶贫资金“安全网”。
“两查两保”行动利剑出鞘
2016年,为集中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解决“蝇贪”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让群众获得更多扶贫开发政策红利,省纪委、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启动扶贫领域“两查两保”专项行动。
“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列出了需要重点解决的10类突出问题,其中,在“查处腐败问题保障扶贫资金安全”方面,提出重点解决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私存私放扶贫资金等5类问题。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以问题为导向,及时督促省财政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随后,一系列从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入手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关于印发“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检查阶段工作方案》……这些都为专项行动明确了“路线图”和“时间表”。
同时,驻省财政厅纪检组举办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检查工作培训班,对“两查两保”专项行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进行专题培训。
多措并举聚力“两查两保”
省财政厅正式启动“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后,相关处室(单位)分工协作,成立8个检查组,采取市州交叉检查方式,充分发挥财政执法检查利剑作用,严肃查处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贪污侵占、闲置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保障扶贫资金落实和资金安全,切实维护财经法规和财经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发挥派驻优势,派员参加专项检查组,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四级联动”抓落实。省级财政负责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和困难;市州财政负责组织开展本级和所辖县区财政部门“两查两保”工作;县级财政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两查两保”自查工作;乡镇财政所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按照项目进行自查。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四查结合”严追责。省级财政除负责对市州专项行动进行重点督查外,通过预算执行监管系统实时监控,不定期考核,考核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市州财政对县区间专项行动安排交叉检查;县级财政开展扶贫专项自查自纠;实施“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此外,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开展了对全省财政扶贫资金重点检查阶段的巡查,将监督触角延伸到检查工作各个环节。根据巡查掌握的情况,驻省财政厅纪检组以问责为重要抓手,督促省财政厅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下达处理决定,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动扶贫攻坚行动不力的严肃问责;各市、县(区)财政部门以问题为导向,狠抓整改措施落实,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扶贫资金监管水平。
专项检查行动初显成效
徽县滞留闲置2015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92.25万元;平川区整村推进、小型水利、基础设施等19个建设项目,未履行工程监理程序,涉及金额631万元;灵台县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集中采购111.31万元;榆中县扶贫资金账户管理不规范,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行动后,省财政厅通报了多起扶贫领域资金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处理决定。
截至2016年底,各级财政部门对16个县区的66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共发现12类530个问题,涉及资金2.43亿元,集中表现在资金滞留、项目进度缓慢、扶贫内容不精准等问题。对此省财政厅要求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
今年3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审计署驻兰特派办和财政部驻甘监察专员办共同对全省58个连片特困县进行了全覆盖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同时,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组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对6个重点贫困县进行实地督查,发现违规问题9类29个,目前这些问题正在处理之中。
为进一步加大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力度,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印发了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释放加大财政扶贫资金监管从严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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