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说纪】年关确系“廉关” 小事应是大事
本报通讯员 王铭 许文姬
2017年1月28日,正值春节之时,一篇有关徽县县医院工会主席景福成以权谋私的网帖,引起网民的围观与跟帖。
这一网络信息也引起了徽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立即抽调6名纪检干部成立核查组,蹲点调查。经查,2017年春节前后,景福成先后收受该院19名保洁员赠送的6张计1600元的超市购物卡以及烟、酒、菜籽油、大米、面粉、纯牛奶、杏仁露等礼品,并通过县医院保洁班班长孙桂芳,先后3次安排5名保洁员当班时间去景福成新建的住宅楼无偿保洁服务。
景福成认为过年时,职工给领导“拜年”,叫同事帮忙打扫卫生,都是“小事”,也没有什么不妥,都属于正常人情往来,他觉得不属于违纪行为。
“说了我会被辞退的”“人家都送礼,如果我不去他们会在工作中给我找茬”“谁来都一样”。面对着一个个敢怒不敢言的保洁员,核查组的每位成员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景福成所说的“小事”正在悄无声息地蚕食着群众利益。
针对景福成的错误认识,调查组成员进行耐心细致的党规党纪教育。通过教育,景福成认识到错误,他在检讨中写道:“这段时间我辗转反侧,愧疚自问,因为我认识上的错误,给单位和职工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困惑,我内心感到极大的悔恨与自责……”
2017年2月,景福成因违规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的购物卡及礼品,被徽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执纪者说】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景福成认为的“小事”,在群众眼里其实就是腐败行为。莫以恶小而为之,“微腐败”损害着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着干群关系、党群关系。正因如此,一经发现,必须严肃查处,让群众切实拥有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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