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银行信息披露不合规范,股东认为权益受侵犯。私营业主李某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东的身份,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简称省银监局)告上法庭。近日,此起行政诉讼案已在城关区法院开审。该案未当庭宣判。
原告李某是陇南市宕昌县城关镇的一名私营企业主。1993年,他入股16.8万元,成为宕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2010年8月,李某向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提交申请,要求该社披露2009年度、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记录等信息。李某苦苦等候4个月,宕昌县信用合作联社也未做出回应。2010年12月,李某向陇南市银监分局及宕昌县监管办投诉,请求上级部门督促宕昌县信用合作联社履行披露义务。在宕昌县监管办的督促下,信用合作联社于12月23日向李某送达了书面答复,称履行了2009年的信息披露义务。但李某认为:所谓的“披露”与《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宕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中规定严重不符。2011年3月,李某向甘肃省银监局进行了投诉。省银监局后做出《答复意见书》,认为宕昌县信用合作联社每年均按照《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进行了信息披露,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合规。
2011年7月,李某将甘肃省银监局诉至城关区法院。李某认为,省银监局的行为属于行政不作为。而被告方认为,信访答复不属行政决定行为。
法庭未当庭宣判。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的进展。
新闻推荐
拍卖小小梦想帮特殊儿童圆梦在西北师大爱尚微公益项目团队和全国网友的努力下,50个孩子完成了心愿
校园里的愿望墙收集特殊儿童的梦想,利用新浪微博拍卖网友所捐物品,并通过校园募捐等方式筹集善款,用于自闭症、智力智障、脑瘫等特殊儿童完成梦想,这就是西北...
宕昌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宕昌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