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子彪)男子收到已婚女子暧昧短信后,其家人回短信辱骂对方,却遭到发短信女子陈某与其丈夫的殴打。7月2日,成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女子陈某与丈夫安某某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11日,赵某的妻子段某某看到赵某手机上有女子陈某发来的暧昧短信,便发短信辱骂了陈某。次日,赵某的女儿又因为发短信的事打电话辱骂陈某,被陈某的丈夫安某某知道。随后安某某、陈某夫妇手持菜刀、钢管在红川镇杨河村路上殴打赵某。经鉴定,赵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轻伤。案件发生后,安某某、陈某夫妇与赵某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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